泉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逾五千家事业单位下月基本完成分类
泉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谢曦)记者昨日从市委编办了解到,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的部署,泉州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将于3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分类的对象涉及我市逾五千家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全面的改革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分类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步,相当于基础性工作。”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类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分类实施改革。
根据省里的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此次事业单位分类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的事业单位。而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和依法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分类范围。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改革公益事业发展中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等深层次问题,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据介绍,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将按照省里统一的分类指导目录进行,以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作为分类的唯一标准,把现有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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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将分三类实施改革
事业单位将按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分类实施改革。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应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上述两类单位,今后都不再批准设立。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前者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且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而后者提供的公共服务则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类单位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类别划定后,这类单位将通过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等,不断强化其公益属性。(谢曦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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