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授予库车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召开
10日上午,公安部授予新疆公安消防总队阿克苏支队库车大队“戍边爱民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公安部政治部现役办主任单于广,公安部消防局政治委员王沁林出席大会。命名大会宣读了公安部《关于授予新疆公安消防总队阿克苏地区支队库车县大队“戍边爱民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的命令》和自治区政府《关于给予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库车县大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并向库车大队军政主官颁发了荣誉称号奖旗。
库车大队自1979年组建以来,全体官兵扎根边疆、无私奉献,立足特殊区位、特殊使命,先后抢救和疏散被困群众2万余名,保护财产价值100亿余元,创造了辖区连续30年未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业绩,为维护边疆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期开展警民共建、扶贫帮困活动,累计筹集爱心基金32万余元,资助贫困生180余名,帮扶困难群众320余人,牵头建造“消防卫士林”5000余亩。大队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先进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2014年5月,大队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龟兹消防卫士”荣誉称号。同年10月,大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
王沁林要求,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要迅速掀起向库车大队学习的热潮,学习他们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扎根边疆、立志戍边的高尚情怀,敢打必胜、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和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引导官兵把学习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再上新台阶。
朱昌杰要求,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要以这次表彰大会为契机,深入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英模、见行动”的热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广大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夺取更大的胜利。(逯文军 汪 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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