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获悉,近日,泉州市印发《关于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通知》(简称《通知》),从成长成才、创造创新、建功立业和服务保障方面提出实施四项行动,进一步激发泉州市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实施“女性科技人才成才行动”
《通知》提到,泉州将加强人才科研项目培育,组织实施的各类人才工程、人才团队及人才项目等要适当向女性科技人才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鼓励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项目。
加强女性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鼓励企业工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程度。
探索建立女科技人才培养、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库,推动各类评审专家库中,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入库数量。
鼓励各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增加女性理事、会员或代表的比例;在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实施、重点创新基地建设中,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增加女性科技人才的参与程度。
实施“女性科技人才建功行动”
根据《通知》,在泉州市主导产业以及其他具有重大产业变革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
支持女科技工作者投身农村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引导她们参与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打造“女性科技特派员村创业平台”。
鼓励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巾帼科普志愿服务,开展绿色发展科普宣传教育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实施“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哺育行动”
《通知》提出,泉州将扶持巩固巾帼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为女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巧妇贷”等金融支撑、孵化培育、资源链接、实践锻炼、能力建设等服务。
加强课上课后的科学教育与引导,鼓励支持女学生参加中小学科技竞赛活动。
开展女性科技工作者、女性高新技术企业家进校园活动,培养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
实施“女性科技人才关爱行动”
《通知》提到,泉州将鼓励科研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在子女入学、进修培训、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方面落实待遇,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工作生活待遇水平;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
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表彰力度。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评各级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工作个人、劳模,提高其入选比例;鼓励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各级青年科技奖、最美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