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人才工作十五条措施操作程序出台




晋江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人才工作十五条措施操作程序出台啦!

一、基本要求

(一)各行业协会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业协会)自行成立人才工作委员会,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公开,主动履行委员会职责;

(二)属兑现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业协会需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承接的工作需符合《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晋政办〔2017〕129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18〕40号)等文件要求;

(三)按照“事后补助、就高不重复、一个事项补助一次”原则兑现每条措施;

(四)行业协会具备3A及以上级别。

二、兑现总程序

(一)年初市委人才办在全市统一发布活动、项目征集通知,行业协会向业务指导单位报送年度人才活动、项目计划,业务指导单位初步审核活动、项目是否属人才工作、是否可纳入全市年度计划,并将结果反馈给市委人才办;

(二)市委人才办审核、甄选符合条件的活动和项目,并经市委人才办各副主任单位同意后,发布纳入年度计划的人才活动和项目,并明确兑现部门;

(三)行业协会根据各项政策的申报流程适时做好备案等工作。各兑现部门一般按照一年兑现一次的方式集中收取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批、提出补助额度;

(四)各兑现部门会同市委人才办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示公开兑现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各兑现部门会同市委人才办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直接划拨至各兑现部门,由兑现部门拨补至行业协会。

三、政策兑现规则

(一)日常专项项目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补助项目须是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行业协会转接的人才调研、对接、评价、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2)已申请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2、补助标准

最高补助5万元。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不限

兑现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85662323

(二)协助企业引才奖励补贴

1、申报条件

(1)行业协会为我市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下同)推荐县域外优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或技能人才;

(2)引进对象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就业满1年(技能人才就业满6个月);

(3)引进对象经我市自主申报认定为晋江市级以上人才;引进人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但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

2、补助标准

(1)协助引进的对象入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奖励10万元,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奖励8万元,入选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类奖励8万元、B类奖励6万元、C类奖励5万元,入选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5万元。

(2)引进人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但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4倍、5倍及以上标准,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3倍、4倍及以上标准),每引荐1人分别给予2000、4000、6000元奖励。

(3)引进技能人才奖励参照《晋江市集聚技能人才的若干措施》兑现。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随时备案;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3128

(三)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题目库建设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应当组织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术水平的专家、技能人才组成项目组,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方案的制定和题目库的建设;

(3)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方案首次成功实施后,可申请自主评价题目库建设费补助。

2、补助标准

可给予不超过自主评价题目库建设费、最高3万元补助。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可随时备案;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85681348

(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成功实施后,可申请自主评价经费补助。

2、补助标准

根据核发技能人才证书人数,给予200元/人的经费补助。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85681348

(五)组建专业初级评审委员会

1、组建条件

(1)项目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具有一定的会员规模,有与所承担的专业初级职称评审任务相适应、较稳定的评审专家,以及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平台(由市人社部门实地走访确认);

(3)行业专业领域技术工作在省、市内具有较高水平和明显的专业优势;

(4)具有良好的行业自律和社会影响,主要包括服务会员企业情况、在业内影响力情况、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情况、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情况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情况等内容;

(5)行业协会办理收费许可,按标准收取评审费。

2、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技科)

联系电话:82002885

(六)职称自主评审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职称自主评审成功实施后,可申请经费补助。

2、补助标准

每场评审最高补贴5万元。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技科)

联系电话:82002885

(七)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行业协会自主开展行业内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2)对象达20人以上,时间16课时以上,支出各项费用未超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的1.3倍;

(3)项目已纳入全市年度计划,学员为行业协会会员或会员单位人员,且人员一般在晋江工作;

(4)鼓励在晋江本地办班。

2、补助标准

按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10万元,每年补助单位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原则上每年最多补助1场(次)。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随时备案;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3128

(八)承办各级行业技术研讨、行业学术交流会议奖励

1、申报条件

(1)由泉州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指定我市行业协会承接开展,并有业务指导单位全程参与指导;

(2)主题突出行业性的技术研讨或学术性的交流。

2、奖励标准

承办泉州、省、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研讨)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奖励(奖励费用不超过行业协会实际支出费用)。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3128

(九)自主开展行业技术研讨、行业学术交流会议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主题突出行业性的技术研讨或学术性的交流;

(3)参与研讨或交流人数一般为:晋江市级30人以上,泉州市级50人以上,省级80人以上,全国性100人以上;

(4)个别邀请参与研讨或交流对象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补助标准

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随时备案,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3128

(十)自主举办创新创业赛事(含工业设计类)补助

1、申报条件

(1)赛事活动已纳入全市年度计划;

(2)实际参赛企业、团队应不少于100个(工业设计类征集有效作品不少于300件<套>,参赛第一主创设计师200人);

(3)取得业务指导单位的支持和全程指导。

2、补助标准

根据赛事规格及引才效果,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每场(次)最高2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每个协会原则上只补助1次。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随时备案;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设计类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科)

联系电话:85667172(创新发展科85697017)

(十一)行业协会享受有关“产学研”合作、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政策

1、申报条件

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其操作程序执行。

2、兑现部门

(1)“产学研”合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兑现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电话:85682584

(2)孵化器兑现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85667172

(十二)行业协会自主(或联合我市企业)建设用才平台奖励

1、申报条件

(1)用才平台被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流动站)。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或试验所需要的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3)行业协会被评为4A及以上级别。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不少于2人),人员具有相关研发经验或专业背景。

2、补助标准

对平台建设备案以来新购置总额50万元以上研发设计仪器设备,服务晋江企业超30家的,按购置总额的5%给予行业协会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3、兑现时间及部门

申报时间:一年兑现1次。

兑现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电话:8568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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