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我市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域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一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泉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130.5万亩、50.5万吨以上。扎实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全面落实扶持粮食生产保障十八项措施,大力发展双季稻、水稻旱作,推广“粮菜”轮作,规划建设若干千亩粮菜高优生产基地;加强特色油料生产,大力发展短生育期油菜种植,深入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鼓励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稳步提升水稻保险覆盖率。持续开展耕地认领种粮活动,推进未耕地复垦种粮,引导低效果茶园退果退茶还粮。
(二)拓展食物多元供给。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加大生猪产能调控力度,保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8.4万头以上;提升鲜蛋、生鲜乳自给保障水平。优化果树品种结构、熟期结构。积极开发森林食品,推广林药、林蜂等林下种养模式。加强重点水域滩涂养殖区保护,优化海淡水渔业发展空间布局,支持深远海养殖,打造“泉海粮仓”。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加快“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
(三)提高粮食收储调控能力。落实省上下达新增3万吨粮食储备任务,加快粮库信息化等建设,提升储备安全水平。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巩固和拓宽引粮入泉渠道。实施粮食节约行动,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大力提倡健康饮食,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
(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和后续管护再评价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持续整治“大棚房”。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推动“三调”查清的“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土地逐步复耕。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开展盐碱耕地改造提升试点。
(五)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建设。加强乡村气象灾害监测网建设和气象灾害预警研判。推进“五江一溪”防洪体系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我市晋江、闽江防洪提升工程及小型水库等工程建设。深化海洋渔船北斗定位、宽带卫星等终端应用。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完善农业病虫预报预警体系,遏制重大区域性疫情发生。持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攻坚,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持续做好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进境粮食、外来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业行业七个领域安全生产。强化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
二、有力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园区化、规模化协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带动更大范围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茶叶、果蔬菌、畜禽、水产等4个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谋划推动花卉苗木、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其他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实现超百亿元,推动蔬菜产业纳入国家集群省域统筹规划。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规范提升行动,重点推动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溪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德化县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等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新增创建一批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农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优先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有特色成规模的镇村打造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加快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十亿元镇”“亿元村”。
(七)加快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注重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支持发展中央厨房,支持安溪蓝田、南安洪梅建设预制菜(团餐)加工园区。鼓励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林竹“三素分离”、鲜切和盆栽花卉等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和运输设施,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乡村民宿、房车基地、休闲露营、户外运动等业态,培育打造一批“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和“金牌美育村”。引导各地争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
(八)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山美灌区、惠女灌区、泗洲灌区节水改造,启动永春桃溪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结合全域土地整理等低效用地整治,优先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广农田连片整治,提高农田建设补助水平。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提升(连片整治)3万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
(九)推进渔业经济加速发展。稳住近海捕捞产量,着力发展深远海和工厂化养殖。推动建立海上园区建设调度机制,协调落实151平方公里深远海养殖区,实施“百台千箱”工程,建设一批深远海养殖平台和深水抗风浪网箱。适时推动提高远洋渔获物回运上岸补助标准,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稳步推动工厂化养殖业发展,策划实施高值渔类推广项目60个。
(十)打响泉州特色农业品牌。培育“泉农优品”“泉乡好货”品牌矩阵,继续评定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农业品牌,推动更多品牌列入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福农优品”百品榜、省级著名农业品牌。加强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茶叶交易会等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创建一批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深化RCEP合作,扩大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指导永春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开展达标亮证行动,有效运用“一平台五系统”,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系统监管。启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推动“菜篮子”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和“三园两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推动企业修订农产品标准5项,新增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指导德化县创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示范县。
(十一)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全面落实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积极创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加快引进推广一批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探索发展精致农业、创意农业等业态,新建10个以上泉台农业融合项目。指导惠安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深化创建,保持年度综合评价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推动永春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新增台资企业3家以上。组织办好第十七届海峡两岸农产品采购订货会。
(十二)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指导省级以上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支持安溪县国家级项目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激励回收,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一年减少2%。全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重点区域林相改善面积5950亩。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加快发展增殖放流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创建一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全面推进林长制,推动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5万亩。加大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三、提升农业农村科技装备水平
(十三)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开展野生、珍稀、濒危资源抢救性保护,探索建立种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泉州地方特色蔬菜、水稻、甘薯、马铃薯等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改扩建种质资源库3个,新增保存种质资源100份。开展新育成品种繁育、配套栽培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扶持胡萝卜、鲍鱼、辣椒、畜禽等研究与团队建设。支持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十四)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设施种植提档升级,对新建农业温室大棚进行叠加补助,鼓励支持集约化育苗(秧)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一批食用菌加工厂房。加快畜禽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生猪和禽类养殖规模化发展,支持畜牧养殖企业“小升规”,加快推动初阳、佳阳等大型设施蛋鸡项目建成投产。开展机械化水平提升行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建(改造提升)一批粮食烘干中心。提升冷藏保鲜分拣设备水平,继续支持晋江市、永春县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每年扶持10个新建(改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
(十五)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智慧农业农村工程,推动农业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汇聚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智慧牧业、数字农田等信息化系统的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物联网技术应用全覆盖。推进农机加装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农业机器人。新增1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10个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加大智慧林业建设力度,加快集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护林员网格巡查等为一体的监测感知体系推广应用。推进智慧渔港建设,加快建成重点渔港全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渔港渔船动态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管理系统。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广安溪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经验,建设一批市级数字乡村示范镇村。
(十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突出应用导向,破解科技和产业“两张皮”问题,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围绕种业科技、种质资源、特色花卉苗木、高效种养、林木资源高效利用、现代设施农业、新型畜禽等农业技术需求,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推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泉州分院落地,积极探索与科研院所、高校协作攻关的新模式新路径。深化基层农技体系建设与改革,加大农业“五新”推广力度,建设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基地20个以上,发布农业主推技术20项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增强“科技小院”服务能力,培育第六批“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1家以上。
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七)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推进新一轮村庄分类,引导推动乡镇行政区划与村级建制调整优化。强化乡村空间设计,编制乡村建设导则,推进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星级评定工作,建设一批规划编制实施样板村庄。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阳光规划”系统,逐步建立“一村一档”的常态化村庄规划管理机制。
(十八)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微改造、精提升,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有机融合。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推进农村公厕管护市场化,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推进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推动设施化、智慧化、标准化运维管理。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居住、交通、水环境等重点项目。
(十九)着力提升村镇建筑风貌品质。打造“一县一核心区、一镇一片、一村一馆”华侨建筑风貌展示区。深化晋江、永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创建,推动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严格执行农户自建房带图审批监管制度。整治既有裸房1万栋以上,创建30个裸房整治示范村,打造150个“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农房改造样板。打造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实施一批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样板村,吸引更多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陪护乡村。
(二十)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突出示范性、典型性、引导性,市、县两级分别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形成梯次创建的工作格局,新增认定一批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建成一批县级乡村振兴成果展示中心,策划生成跨县域乡村振兴示范带,深化整镇推进乡村振兴“五好”创建,加快建设“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十大示范片区。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示范创建工作、带头挂点联系示范村创建对象,每年召开一场现场推进会。
五、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十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落实“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强化数据共享、分析研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种养殖业规模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大对镇、对村发展生产的帮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65%以上。创新开展防止返贫稳定增收保险,确保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幅达10%以上。深化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协作,扎实做好援宁援藏援疆工作。
(二十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家政进社区活动,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在乡村建设中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联系服务制度,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农业、农民的零工就业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农民就近提供服务。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持续开展“师带徒”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
(二十三)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重点培育一批优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体系。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联结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合作社、合作社组建联合社、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持续提升组织化水平。支持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队伍,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大力推广“供销农场”全托管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六、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二十四)坚持县域统筹推进城乡融合。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强化以城带乡作用,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协同发展。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中心乡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以县域为单位,制定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五年行动方案。发展壮大中心乡镇,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发展。鼓励探索跨村、跨镇、跨县连片联建模式,支持“环戴云山”绿色经济产业区域联盟建设。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二十五)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县城与主城区交通高效联通,优化县城路网结构,加快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建设“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改造危桥10座。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面实现快递进村,建设一批客货运融合线路、综合运输服务站。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受益人口20万。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推动乡镇充电桩基础设施全覆盖,建设“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40个。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推进农村“双千兆”网络建设与完善,加快革命老区信息新基建建设。持续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二十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深化100个“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持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提高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深化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与互助服务,新建88个长者食堂。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持续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活动。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支持建设乡村戏台,新建24个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一批符合农民需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七)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海丝先锋”达标创星活动,推行“跨村联带”区域化农村党建工作模式,按照“三个一遍”要求常态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同级其他各类组织领导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3+X”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全覆盖开展县乡村干部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推行“导师帮带制”和党员“入党月”集中培训机制,全面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加强村“两委”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加强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常态化服务管理。扎实抓好新一轮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和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有效路径和举措,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推深做实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加强乡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稳步有序推进对村巡察。强化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
(二十八)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实施“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挖掘一批农业文化遗产。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开展四季“村晚”“乡村音乐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农民唱主角,积极组织村BA、村排、村跑等“村”字头赛事。深化移风易俗,遴选推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摒弃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务实管用办法。
(二十九)建设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持续推行农村普法“12345”模式,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规模化运作全覆盖,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持续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电信诈骗等问题打击力度。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弘扬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三农”工作正面宣传。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探索打造泉州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3.0版本,深化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
(三十一)强化农业农村支持保护。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多元化融资模式,推广“乡村振兴贷”及地方特色信贷产品,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社体系建设。发挥农担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扩大“三农”主体融资可得性。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继续开展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展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10个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三十二)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鼓励各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探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续包新举措,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设,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落实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推动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线上审批,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建房,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稳妥推进晋江市、德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健全土地增值收益集体享有机制。加快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流转林权15万亩。加快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家级验收,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三)持续引导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完善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实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一批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创业群体。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大力培育“新农人”“农创客”,实施“青耕泉州”直播助农、巾帼乡村振兴行动、“万企兴万村”等行动,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用双手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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