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三家企业入列第四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日前,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公布第四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省共有11家企业技术中心获认定。其中,泉州有3家企业进入名单当中,分别为福建万家鑫轻工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南益电脑针织有限公司、泉州天地星电子有限公司。
每年分四批次集中受理申报
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在鼓励政策上,《办法》明确,考核评价优秀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可按规定列入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扶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省工信厅、省住建厅按照职能,分别对工业和信息化类、建筑施工类省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政策支持。支持省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国家、省级相关研发任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据悉,省工信厅分批次集中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原则上每年四次,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
设备原值6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
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已被所在设区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同时,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其中农产品加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5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原则上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的6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
此外,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比值应不低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且不低于600万元。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类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数不少于30人。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