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获悉,1月份,受春节错月和翘尾基数较高影响,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较全省高1.3个百分点,较全国高1.8个百分点。
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2%,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2.1%,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6%。调查的八大类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涨幅居前的是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和衣着类,同比分别上涨6.8%和6.6%;教育文化娱乐类同比上涨3.7%;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2.1%;居住类同比上涨2.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上涨1.4%;医疗保健类和交通通信类涨幅较弱,同比分别上涨0.8%和0.1%。
1月份,春节假期效应显现,消费需求活跃叠加文旅经济提振,带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7%。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稳定,食品烟酒类环比微涨0.3%。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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