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镇居民医保看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费用
从明年元旦起,泉州城镇居民医保看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费用。这一好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就市民们关心的如何约定定点医疗机构、何时约定、如何报销等问题,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
受益人数 全市39.75万人受益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受益面。
相关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医保全市目前共有参保人39.75万人,他们将全部受益。这一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缓解看病难。目前,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已开始办理(详见相关新闻),届时将迎来更多参保人。
明年为启动实施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的第一年,市医保中心将默认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地就近的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一级定点卫生院)作为参保居民约定机构。具体到个人,参保人届时可到当地医保中心询问,早报也将持续关注,给市民带来最新消息。
从第二年开始,参保居民可以变更约定机构。需要变更的参保居民,应在明年第四季度到原约定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并到新约定机构办理签约手续,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签约单》,并交给新机构。再由该约定机构录入计算机并上传至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选择约定机构。
来 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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