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宣传作品开始征集
今年4月份,我市入选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为推动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提升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塑造泉州儿童友好城市统一、特色、鲜明形象,传播泉州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从即日起,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发改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公开征集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带上创意作品快来参加吧,最高可获得20000元版权费。
一、作品征集
(一)征集内容: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卡通IP形象、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等三个部分。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限3个以内。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以作品提交到邮箱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作为投稿作品予以评选)
二、征集要求
(一)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
1.应征作品应以图形为主,既要突出儿童友好精神内涵,又能反映泉州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要求设计新颖活泼、充满童趣、标志性强、色彩和谐、辨识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2.作品要易于宣传推广和记忆识别,适用于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如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及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3.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导出格式为JPG或PNG,尺寸为A4,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作品应标注颜色色值。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AI、PSD、CDR格式)和所用到的字体。
4.投稿者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300字以内的简短文字阐述创意来源和LOGO寓意,包括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等。
(二)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
1.应征作品应突出“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理念,符合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功能定位及体现泉州城市定位特征。
2.作品应为卡通形象,可以为单个形象,也可以是男女一组形象,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具有拟人化特征、跃动感和鲜明的象征意义、亲和力,容易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儿童所接受和喜爱,易于识别和记忆,积极健康,能传递正能量。
3.作品要体现广泛适用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并能满足文化衍生的印刷品、宣传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
4.作品应包括IP形象的三视图(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及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IP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等。作品应标注IP形象比例(身高,头身比例等)及颜色色值。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导出格式为JPG或PNG,尺寸为A4,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
5.投稿者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配有不超过500字的文字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含义和卡通形象取名寓意等内容,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AI、PSD、CDR格式)和所用到的字体。
(三)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
1.应征作品具有原创性、趣味性、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既能体现“儿童友好”的特点,又能结合泉州发展实际,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
2.字数合理,原则上限定20字以内。
3.投稿者需用简短文字阐述创作寓意和说明。
三、作品提交
(一)邮件标题:泉州儿童友好城市+征集类别(LOGO/IP形象/宣传标语)+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二)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承诺书,(登录活动指定官网泉州妇联网、泉州经济网、泉州文化产业网,进入活动专题,下载附件二《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征集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征集投稿人承诺书》)。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表。
(三)提交方式:应征者需将应征作品及相关说明等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qzetyhcs@126.com。评审委员会筛选出入围作品后,将联系作者沟通作品实物寄送事宜。
(四)提交要求:作品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应征资格;所有作品应在2023年12月30日之前发至指定邮箱,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
四、作品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相关领域专家及儿童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入围作品开展线上投票,综合线上线下评选情况确定获奖作品。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官方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各设采用奖1名、入围奖5名。获奖者将获得相应的版权费和证书。入围作品将有机会在泉州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得到推广展示。其中:
(一)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采用奖作品获得10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入围奖作品获得2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
(二)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采用奖作品获得20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入围奖作品获得人民币3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
(三)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采用奖作品获得人民币5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入围奖作品获得人民币1000元版权费(含税)及证书。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作品内容中不要出现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否则判定为无效稿件。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还。凡应征作品涉及版权问题或其他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或主办方认可的第三方可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进行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作品一经采用,设计方须提供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标准用色等,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制,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旦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应征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次征集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7.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其他事宜,均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七、联系方式
1.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妇联妇儿工委办
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幢585室
联系人:蔡清体
电话:28282202
2.作品征集办公室
泉州文化产业网
地址:丰泽区府东路泉州市工人文化宫630
联系人:傅少锋
电话:18659809180
邮箱:qzetyh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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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儿童友好城市
主题宣传作品征集
注:此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以主办方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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