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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购物卡须记名 商家打擦边球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2-11-02

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近日起施行。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您手中的购物卡、公交卡等都属于预付卡。

记者探访了几大商场了解到,商场实名登记大多流于形式,规定不记名预付卡单张千元封顶,但仍有5000元大额卡销售;新规不允许使用信用卡购预付卡,但多数商场仍可使用。

规定:大额购物卡须记名

新规要求,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核对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实际情况如何呢?记者昨天来到东部一家商场,几名市民正在购卡处办理购物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物卡额度从100元到5000元不等,目前所销售的购物卡都是不记名卡,而按规定不记名卡单张额度应该在1000元以下。该商场贴出公告要求单位或个人购买2000元以上购物卡需要提供身份证,记者询问未带身份证可否购买,对方表示无需出示,只要记得身份证号即可。

一家商场购物卡工作人员则表示,当天购买1万元的购物卡无需进行登记,但从11月1日起可能要求登记:“我们也不可能强制市民进行登记,也就是填张表格,写上金额、单位、联系电话即可,相当于商场的销售记录。”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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