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新增耕地近两千亩
日前,永春县吾峰镇旧村复垦项目通过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的验收。至此,该县2011年立项的30个旧村复垦项目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新增耕地1931亩。
2011年,永春县抢抓有利时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旧村复垦工作,分4个批次共30个项目上报审核。
为加快推进旧村复垦工作,永春县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先后召开旧村复垦工作会20余次、编发简报65期13000余份,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旧村复垦工作氛围。同时,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展开、高效推进”的原则,在不同阶段选取不同乡镇为典型,示范带动,推广经验。从2011年8月到2012年底短短一年半的时间,该县共拆除农村旧房屋2603栋,复垦新增耕地1931亩,指标收益7.23亿元。
在推进旧村复垦工作中,永春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遵循群众自愿原则,并坚持足额补偿到位,鼓励群众将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
同时,该县还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农业、监察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旧村复垦工作督查小组,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指导和督查。通过强化督促检查、细化实施方案、严格验收标准,切实保证复垦耕地质量。(林鸿鹏)
来 源:海峡资源报 责任编辑:陈大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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