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金改”打出政策组合拳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相关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一套完备的政策“组合拳”助力泉州“金改”不断加速。意见要求支持泉州着力打开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着力打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加强规范引导和风险防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五
年努力,基本形成与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分层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和渠道畅通、融资便捷的实体经济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到2017年,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6.5%和15%以上;实体经济发展更加健康、扎实,地区生产总值达8000亿元,民营经济总量达7200亿元。
推动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17年前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金融产品创新在泉州先行先试,给予在泉州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相应权限,并给予相应倾斜;推动在泉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积极稳妥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积极探索通过合法途径集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加大对泉州企业上市的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争取到2017年境内外上市的泉州企业数量达到120家以上。
推动泉州辖内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允许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开办公积金存贷款业务,争取对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执行农信社优惠政策;力争2013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到泉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13年底前设立泉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引进台湾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泉州。记者 俞凤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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