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景区门票涨价须听证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国内许多景区门票价格越来越高,让许多普通游客望而却步。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10月1日起,这情况将得到改变,景区门票涨价要举行各方参与的听证会,不能说涨就涨,而且景区在提高门票价格前六个月应向社会公布。
核心项目“谢客”要降价
拟于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和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共资源类景区是指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资源为依托的景区,包括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历史文化名城等。公共资源即为不属于任何个人、群体的资源。
此外,《旅游法》还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我市门票低价位运行
据介绍,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也就是说,景区门票价格定了之后,需经过3年才能调整。
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旅游法》没有3年的规定,但是规定了要举行听证会和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市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在低价位运行,没有超过100元的。像泉州市区清净寺、伊斯兰圣墓、府文庙门票都才3元,晋江草庵摩尼教石刻、永春魁星岩、安溪凤山旅游区等5元,其他诸如永春百丈岩、乌髻岩,南安凤山寺、九日山等10元,其中很多都是3A级景区。清源山风景区是国家级5A景区,门票也才55元。
实行门票预约防“超载”
近年来,随着游客的爆发性增长,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的情况日益突出,《旅游法》专门规定了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向景区“超载”说不。
据介绍,景区要实行流量控制,公布景区的最大承载量。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有义务提前公告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疏导、分流;还可以通过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
“景区‘超载’在国内很多热点景区普遍存在,其实无论是自然风光景区还是人文历史景区,超载接待对景区的破坏力非常强,对广大游客的舒心游览也是不负责任的。”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限制客流量,旅游经营单位虽然减少了收入,但从长远看,景区保护好了,旅游业可以得到长足发展,经济收益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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