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古厝开发旅游景点 将获资金扶持
本报讯 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鲤城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旅游资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政策引导推动旅游市场繁荣,对利用古大厝、民居开发并形成旅游景点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的资金扶持。
鲤城辖区旅游资源丰富,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8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区示范园区”示范点243个。
下一步,该区将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宗教博物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要素,对西街、后城、城南片区进行重点深化建设,使其符合古城控规框架,使文化旅游和古城城市肌理脉络相统一,使规划与古城开发项目生成、招商引资相呼应。同时,加快紫帽山庄、龙岭红色休闲旅游、侨乡自驾游中心、滨江商务区五星级酒店、“印象海丝”等项目的建设步伐。 (林正顺)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大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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