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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居民赴台个人游8月初可预订 最多停留15天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3-06-28

赴台个人游每次最多停留15天

“很多人在台湾有亲戚,开通个人游后,泉州赴台旅游或将迎来高峰。”泉州市旅游局相关人士称,从2011年起,泉州就开始争取早日列入个人游试点城市,经过两年的不懈沟通和多方努力,终于迎来好消息,泉州在第三批赴台个人游的26个试点城市中,是仅有的两个以地级市身份入列的城市之一。今后,泉州市旅游部门还将进一步扶持有条件的旅行社积极申请赴台旅游组团资格,壮大赴台旅游组团队伍。

“赴台个人游只能是泉州市民,非泉州籍的市民还不能在泉州赴台个人游。”市旅游局行管科负责人林志华介绍,赴台个人游可以在台湾本岛旅游,在泉非泉籍人员可以在泉州办理赴台的相关手续,但不能是个人游,只能是团体游,而且只局限在“金马澎”。

此外,虽是自由行,但采取的还是“团进团出”和“半自由行”方式,赴台自由行的泉州游客还是需要通过旅行社办理赴台手续。根据目前规划,大陆赴台自由行的《入台证》有效期为3个月,每次最多停留15天。如果发生游客逾期未归的情况,台湾方面首先会通知大陆紧急联络人及代办旅行社寻找,如果超过7天依旧未归,该大陆游客将被台方记入档案,3年内不得再以自由行名义甚至任何名义赴台;代办旅行社也将受到相应处罚,第一次会给予警告,第二次则暂停自由行业务1个月。

来 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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