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泉州城乡居民保参保率缴费率 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去年泉州市城乡居民保参保率缴费率——
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本报讯 (记者叶舒雯 实习生汪惠婷)记者日前从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去年泉州市城乡居民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参保率、缴费率双双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2014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采取网上银行扣缴方式,且参保率、缴费率均继续位居全省首位。全市目前已有363.38万城乡居民参保,系全省最多,约占全省总参保人数的1/4,参保率达99.22%;有272.58万人缴纳2014年保费,缴费率达94.66%。全市各县(市、区)缴费率均高于全省水平,是全省唯一一个所有县(市、区)缴费率均达93%以上的设区市。
一年来,泉州市各县(市、区)均调整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眼下各地标准具体为:石狮125元,晋江120元,丰泽100元,鲤城、台商区90元,泉港、惠安85元,洛江、南安80元,安溪、永春、德化均为70元。同时,全市还有5个县(市、区)提高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具体是:泉港、台商区130元,洛江、南安120元,鲤城100元。其中,石狮基础养老金标准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均为全省最高,分别是125元和312元。
此外,过去一年,全市共有87.65万人纳入征地养老保障,已有25.22万名被征地人员每月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障金。在全面实现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不出村(社区)”的基础上,去年泉州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便民点建设,例如丰泽、石狮推出“固定营业网点+社区银行(金融便利店)+自助银行+上门服务(流动服务车)”的“四位一体”金融服务体系,让参保对象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更为便捷。
下阶段,泉州市将继续确保养老金每月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台商区)提高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各地将继续做好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和已参保人员的续缴工作,力争6月底前缴费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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