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问题产品 可获保险赔偿
本报讯 (记者吕斯达)近日,记者获悉,福建保监局与质监局联合印发通知,推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我省落地,在生产和销售企业中推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参保产品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获赔,不用担心被“踢皮球”。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简单地说就是当参保的产品造成使用者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者财产损失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在此前,我国长期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受害者索赔成本高、索赔效率低,受害者不易得到合理、及时和有效的经济补偿等诸多问题。此次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该项制度,将大力推进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提升全社会质量安全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将合理分担企业经营风险。
该险种实行费率浮动机制,全省工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均可自愿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费率与企业质量信用状况相挂钩,依据参保企业和产品的质量获奖情况、质监部门的监督抽查结果,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比例的下调或上浮。另外,各级质监部门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建设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战略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参加产品安全质量责任保险的企业,在福建名牌产品等评价工作中优先予以推荐。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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