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双降”后 泉州公积金调整存贷款利率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李波玲)上个月底,央行宣布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央行最新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这是该中心今年来第三次调整存贷款利率。
存款利率方面,当年缴存的年利率仍保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年利率由此前的1.85%下调为1.60%,降低0.25%。
贷款利率方面,各期限档次年利率也都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至5年(含5年)的,年利率由原来的3.25%调整为3.00%;委托贷款期限为5年至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同样下调0.25%,为3.50%。
另外,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2015年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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