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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办高速闽通卡开了证明却遭拒 被告知政策改了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09-08

闽南网9月8日讯 拿着一张写有“符合闽通卡办理优惠条件”的证明,泉州市民李先生在闽通卡办理大厅,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几天前政策改了,条件不符合。昨日,专程来到泉州高速西福口要办理闽通卡的李先生,拨打了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说,这样的政策,怎么还能说改就改?

今年8月底,李先生从泉州西福下高速时,收到一张《告知书》,上面写明9月15日前,高速公路推出“通行泉厦高速20车次,首存1000元,免费赠送闽通卡设备”的活动。他说,询问收费员后,被告知“通行20车次”,时间跨度是从今年年初开始,也就是今年内超过20次就行。

前晚,李先生再次从西福下高速,同样又收到告知书,他想起来,快到截止日期了,于是他昨天早上,特地跑了一趟位于西福口的泉州征管所稽查大厅,工作人员一查询,很快就为李先生开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上写着,李先生的车“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行驶泉厦高速23车次,符合闽通卡办理优惠条件。”可前往闽通卡办理大厅去办理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活动在几天前就已提前到期了,现在的优惠标准,应该是3个月内,要达到20车次以上,才能免掉300元的设备费用。

为此,海都记者找到了泉州征管所郑所长,郑所长说,这项优惠政策的推出,是为了发掘泉厦线路的优质客户,今年9月份之前,也的确是根据年内通行20车次这个标准给予免费办理的,他们也从未对外宣传具体的时限,但这样的标准,是会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变动的。今年年初定下的发展优质客户任务已经完成,考虑到成本控制等原因,9月2日,接上级单位通知,优惠政策变为三个月内累计通行20车次,首存1000元,才可以免费办理闽通卡,而且这项政策,不再大范围对外宣传。

郑所长坦言,李先生未符合条件,但却开到了证明,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负责开证明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所导致。“我们工作失误,耽误了部分车主的时间,是该向他们道歉”,郑所长表示,接下去,他们除了会一一与车主联系沟通外,还将注重对相关优惠政策的准确宣传。(海都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黄晓蓉)

来 源:闽南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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