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艺术节举办期间 出租车拒载甩客将罚款2000元
早报讯 (记者陈小芬 通讯员庄爱萍)11月8日至15日,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将在泉州举办,为营造一个舒适和谐文明的出行环境,昨日下午,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亚洲艺术节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出租车
拒载甩客 罚2000元
违反《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客运经营的,依法处2万元罚款。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处1000元罚款。将出租汽车交给无证人员,或者不打表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违规记分。
驾驶员干扰、人为损坏计价器,依照不按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规定处2000元罚款并处违规记分12分。
另外,驾驶员若被亚艺节执委会通报批评的,由交通执法机构依法从严查处,并由运管机构注销驾驶员电子服务监督卡,将其列入驾驶员“不适岗名单”。
车容车貌 若不达标将停运
出租车一旦出现车容车貌不达标,将被禁止载客运营。
按要求,出租车必须做到车辆安全服务设施齐全,车身外观整洁,营运标志醒目,车内清洁无异味,车门开关自如有效,车门喷涂公司名称和投诉电话,座椅套干净无污渍。如果车辆技术状况、车容车貌没有达到要求,或是驾驶员违反文明行车规定的出租车,将不能载客营运。
客运车
违规经营 最高罚10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依法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客运车辆在客运站周边违法上客的,依法处3000元罚款。
驾驶员驾驶的客运车辆车容车貌、车内卫生不达标的,或在车内接打电话、抽烟、吃零食、向车外扔杂物或谈吐不文明行为的,不予排班发车。
公交车
不按站点停靠 罚1000元
驾驶员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的,处1000元罚款。
□相关新闻
多路公交车 穿上“新衣”
早报讯 (记者陈小芬)昨日,在泉州中心市区,有不少市民乘坐K1路公交车时,发现它换上小清新的蓝色“衣服”,衣服上还有亚艺节的节徽和吉祥物“妙妙”等元素点缀呢!
原来,为迎接下个月在泉州举行的亚艺节,泉州公交公司在3路、7路、19路、45路、K306路、K1路共6条线路的部分车辆,喷上与艺术节相关的宣传涂装。据悉,这件“衣服”将穿到12月21日,之后再换回原来的“衣服”。
相关新闻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