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 受理异地立案2097件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苏良伟 黄钕婷 文/图)法官和被告在惠安法院,原告在晋江法院,16日,惠安法院利用视频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据了解,利用“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至10月份,惠安法院累计为当事人办理异地立案2097件、远程庭审3件,提供法律咨询118人次、诉讼指引100人次、材料收转69人次,越来越多的群众从中受惠。
“我们有异议。两被告是合伙关系,有些业务是许某来洽谈,有些是黄某来确认购买的型号,许某负责对账签名。”视频中,针对被告方提出二人是雇佣关系,原告方委托代理人林律师及时提出异议。
16日上午,惠安法院公开庭审原告黄某元与被告许某、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本次庭审法官、书记员与被告方坐在惠安法院,原告方却在30公里之外的晋江法院。借助两地远程诉讼服务平台,远程庭审视频清晰、通话流畅。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各个环节一气呵成,最后通过法院内部局域网传输完成核对笔录。
“以前我代理类似案子,从立案到开庭、调解、申请强制执行,不知要来回跑多少趟。现在方便了,异地立案,在我律师所边的法院,我就能办理立案手续,之后的各类远程服务,也不用舟车劳顿。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当事人也更加省时、省力、省心。”庭审结束后,林律师告诉记者。
远程庭审,当事人无须到管辖法院,在“家门口”法院,线上开庭,这是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一大便民特色。
据悉,秉承“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理念,惠安法院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科技助力,深入推行“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标准化”、“家门口”、“全域通”诉讼服务。当事人只需选择“家门口”的法院(法庭),就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异地立案、异地提交材料、远程庭审、异地领取执行款等诉讼服务,不必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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