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律师集中宣讲新电力条例 千名群众咨询
供电公司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郭德芳 黄玉娥 文/图)近日,为营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维护供用电秩序的良好法制氛围,泉州供电公司组织了省电力公司律师顾问团9名专业律师协同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经信局、永和镇人民政府在永和开展“依法保护用电设施,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宣传活动。
现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耐心跟群众讲解了科学用电、触电紧急救护等用电安全常识,引导群众观看有关用电安全以及涉电犯罪的法治展板,普及电力法律知识以及用电安全常识。针对新的电力法律条例,省电力公司律师顾问团9名专业律师为群众现身说法,吸引了不少市民和学生前来咨询。
“我们平时学习比较忙,很少关注涉电犯罪和安全用电方面的知识,这些展板和宣传资料让我们学到了这方面的东西,很受益。”晋江永和中学学生曾雅芬说。活动当天,供电公司共发放安全方面宣传材料3000多份,接受安全用电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
据介绍,近年来泉州供电公司与相关部门联合大力宣传用电安全,共同打击涉电犯罪。供电公司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维护供用电秩序,共同维护全省电网安全运行法制环境。
据悉,《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该条例深入人心,这段时间以来,泉州供电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案例关注
5次盗电线致路灯熄灭 窃贼一审被判刑三年
5次盗窃电缆线,导致正在使用的路灯熄灭,危急到公共安全,虽然涉案数额才1万多元,但袁某某显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日前他因犯破坏电力设施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间,袁某某多次携带老虎钳、六角螺丝刀等工具到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村、后湖村村道上,用六角螺丝刀打开电线杆下面的盖子,并用老虎钳剪断连接路灯的电缆线,造成处于使用状态的路灯熄灭。
在系列盗窃案中,古浮村受损最严重,先后被袁某某盗窃了三次。据悉,去年8月中旬,在该村牛任路、鼎华路、蔡盘路被盗三处共计600米南平太阳牌300/500V路灯电线,电线每米价值人民币16元,架设费用每米7元,共损失13800元。第一处是2014年8月中旬的一天,被盗的地点是牛任路,被盗425米;第二处是2014年8月中旬的一天,被盗的地点鼎华路,被盗75米;第三处是同一天晚上,被盗的地点是蔡盘路,被盗100米。被盗的路灯是古浮村委会出资建设的,属于古浮村的公共资产,被剪断的路灯电线不会影响居民用电,因为路灯是单线连接,剪断后只会造成路灯断电。路灯照明时段是晚上六点半至次日凌晨五点半。被盗电线的三条道路都是古浮村里的主干道,进出村里很多要经过这三条路,到了晚上,行人不会很多,但来往车辆比较多。牛任路整条道路的路灯电线被盗,蔡盘路、鼎华路两条道路都被盗走一半的路灯电线,被盗后三条路的路灯都灭了。村委会重新出资修复路灯照明,花了1万多元。
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袁某某到祥芝镇后湖村后湖中路口剪断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线但未盗走,后到该村后湖西路口,盗走正在使用的7条共计329米的南平太阳牌RVV-2×6mm2型电线(价值人民币3092.6元);去年8月27日凌晨2时许,袁某某到后湖村后湖西村道剪断正在使用的2条共计48.30米的电线,后被巡逻队员人赃俱获。
法院认为,袁某某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该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他归案后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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