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近日,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评审出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对这些学术优势明显、人才梯队合理、能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专科,给予2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这是我市继2014年从45个申报专科中遴选出6个项目给予扶持后,再次选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旨在鼓励他们带动科研教学工作,提高我市医疗技术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新增12个市级建设项目
临床重点专科是一个学科实力的综合体现,代表该学科在医疗能力、技术水平、医疗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居于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领先地位。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旨在引导医院提高专科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临床专科发展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市卫计委组织2015年度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评审出2015年度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它们是泉州市第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血液内科,泉州市光前医院肿瘤放疗科、泉州市儿童医院儿童重症医学科、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口腔科、晋江市医院神经外科、安溪县医院儿内科、德化县医院创伤骨科、石狮市医院骨科等九个西医类临床重点专科,以及泉州市中医院中医脾胃肝胆病科、泉州正骨医院强直性脊柱炎专科、安溪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等三个中医类临床重点专科。
以人才培养核心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市卫计委制定《公立医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条件的人才,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由公立医院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编制使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医院可以根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需要自主决定引进高层次卫技人才,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市属公立医院中,拥有博士学历者,以及县级公立医院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聘任高级职称时,将不再受医院职数的限制,即不占本单位职数,实行统筹单列管理。对于列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项目承担医院将在科研立项、成果奖励、职称评聘、学会任职、外出进修、交流等方面予以倾斜,并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学科骨干到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和医疗机构深造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推荐学科骨干在国家、省学术团体中担任一定职务。
此外,为了培养本单位人才,提高卫计人才工作积极性,我市提高公立医院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改善职称晋升空间,幅度调整为:三甲医院28%,三乙医院25%,二甲医院22%、二乙医院20%,其他及基层卫生院18%。职称聘任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实行,直接报市人事职改部门备案认定。 (陈大贤)
450万元资金扶持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市卫计委安排450万元补助资金扶持入选的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市级单位每个专科50万元、县级单位每个专科25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各承担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的建设经费。要求各项目承担医院按照《泉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科学制定专科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带头人的责、权、利,把建设成效纳入医院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以绩效为主的专科评估机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为了加强专科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今后,市卫计委将于每年10月份组织专家对专科建设目标和任务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3年后组织评估验收,不达标者将被取消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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