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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占用公共道路资源 30处私设的地锁反光柱被强拆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1-15

私设地锁反光柱 30多处一日强拆

 

妨碍他人停车的反光桩同样不允许私设

妨碍他人停车的反光桩同样不允许私设

 

占车位用的地锁被拆除

占车位用的地锁被拆除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 蒋国栋 文/图)本来道路上停车位就紧张,然而,一些“任性”的市民却在道路上私设地锁,霸占公共车位。昨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和鲤城交警大队开元分队组织人员对市区学府路、六井孔等6个区域内私设的地锁、反光桩等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严厉整治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行为。据统计,昨天的行动,共拆除私装的地锁、反光柱30多个。

“本来就没什么车位,又被人霸占了,早就该清理。” 家住学府路附近的许先生看到执法人员在清除地锁时拍手称快,现场,执法人员用电锯、撬棍等工具将霸占车位的地锁一一清除。现场民警介绍,早前,他们就有接到群众举报,这些地锁已存在一段时间了,他们也曾通知相关责任人自行拆除,但地锁仍然存在,昨日他们进行了强制拆除。

民警提醒,私设地锁圈占车位,不仅占用公用通道,还产生不少的安全隐患。私设地锁导致的违停和占道也严重影响城市的道路秩序,公安交管部门将坚决进行清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或擅自增设交通设施,造成危害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款1500元。

若私设地锁引发伤人事故,受害人还可根据相关法律,向私自安装地锁的责任人索赔。

来 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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