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创业园 获1800万元支持
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日前,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达2016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17300万元,泉州获18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每个省级创业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500万元,每个示范基地安排资金200万元。
据了解,2016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2015年1月1日后新建、扩建的现代农业项目,或为园区农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重点扶持产业集中区,鼓励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生产经营。
其中,重点扶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含现代物流与冷链系统)、农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各类温室大棚设施、温湿度数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无土栽培、微喷灌系统、畜禽标准化养殖设施、食用菌包(瓶、料)自动生产线,以及农产品加工、贮藏与包装、休闲观光设施等;重点扶持创业园(示范基地)产业集中区内的公共机耕路硬化、公共供水与排灌设施、园区绿化与观光道路建设等;重点支持品牌创建、农业“五新”推广、智能化育苗,以及良种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和品种试验繁育、扩繁基地(场)建设。
在扶持数量和标准上,福建农民创业园每个县(市、区)扶持5个以上、示范基地扶持2个以上建设项目(不包括农业部门的“五新”推广项目)。同时,每个建设项目的省级补助金额不超过年度新增投资总额的1/3,补助标准30万—100万元。
据悉,建设项目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审定批复,并于5月底前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级农业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验收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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