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治理电动三轮车上路 20天查处500多起

安全无保障 市民莫搭乘
据交警介绍,由于绝大多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能得不到保障,加上此类车辆装载能力、行驶速度与制动性能等安全技术要求不相符合,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为了招揽生意,电动三轮车经常停放在交通繁忙的城市街道,加之自身杂乱的车形,破旧低档的车体,既严重影响了本已处于饱和或超饱和状态的城市交通畅通又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另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客货混装、争道抢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不仅如此,由于电动三轮车均系无牌且未参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后,逃逸率高,赔偿能力低,往往发生意外后,无法获得赔偿。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搭载电动三轮车。
划分重点区域 开展专项整治
记者从泉州交警支队了解到,从4月14日起,泉州交警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的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中心市区内环路(坪山路—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城西路—江滨北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街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段)以内(含)道路。对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假牌假证、违法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超员载人以及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七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4月14日至今,仅鲤城交警大队开元分队就查扣电动三轮车254部,丰泽大队泉秀分队查扣247部。
交警提醒,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决定为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并设定为期3年的过渡期,即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电动车在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得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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