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高保低赔” “无责不赔”
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说,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一年来,保险责任范围扩大,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是消费者对车险领域投诉的焦点。“高保低赔”是车辆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费,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却按折旧价赔付;“无责不赔”是指如果驾驶人在路上被撞了,对方驾车逃逸了,保险公司则不赔付。车险改革后,这些情况都将得到彻底解决。
陈文辉说,车险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还包括: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截至今年4月末,试点地区车均保费同比下降6.8%;保险覆盖面扩大。今年1至4月,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1.7%,投保率达到73.6%,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保险保障程度提升。试点地区消费者平均购买的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41.9万元提高到48.8万元,提高近7万元。
陈文辉还指出,改革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行业费用竞争有所加剧,行业运营效率仍然不高。从长远看,这一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治本。
去年6月1日起,我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正式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地区落地实施,10月,又启动第二批12省份试点。
商业车险改革的一大核心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将产品选择权交给车主,让保费真正与风险对接,并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改革后,对于驾驶记录良好的低风险客户,最高优惠幅度可达到5折以下,而对于高风险客户,保费最高浮动也可能达2倍。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