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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中招生有新规:公办高中禁办“高考复读班”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6-12

今年高中招生有新规

“高考复读班”“借读生”“旁听生”“自费生”通通不允许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高考复读班”,也不得以“择校生”“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做出了规定。

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规定,全省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合理编制当年普通高中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分学校招生计划。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该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50%。

单个校区招生不超过1000人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高考复读班”,也不得以“择校生”“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

从2016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单个校区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

规范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行为

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民办高中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仍按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问题的通知》执行。各设区市要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招生的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避免冲击县级高中教育发展。

经省级或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区域招生的,须将招生计划数纳入生源地高中招生计划。

不得提前擅招“保送生”“特长生”

普通高中学校应按各设区市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招生。未经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以“保送生”“特长生”等各种名目擅自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干扰初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所有高中学校招收的新生须经县级以上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跨县(市)招生的在生源地县级中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各设区市要严格控制自主招生的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严格招生过程监管,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

鼓励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中职招生方面,全省各地将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要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不能忽视对专业设置的调控,不能只从学校供给侧来迁就落后,要从社会需求侧来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专业的统筹协调,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积极扩大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低、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数。

要大力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避免中职学校同类专业招生拼抢生源。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以及福建省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扩大招生规模,积极落实我省教育精准扶贫有关要求,通过联合招生、校企合作、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对接,带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增加提供职业教育的能力。

来 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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