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营主体超150万户 连续十年位居全省首位
企业是经济运行的细胞,更是经济保持活力、推动技术进步的关键主体。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22日上午,“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做法与成效,以及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作相关解读。
“一网办”“零跑腿”让经营主体准入更便捷
近年来,我市推行经营主体住所自主申报制、集群注册、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一照多址”等多项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推行“一窗通办”“免申即办”“多证合办”等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一网办”“零跑腿”,有力促进全市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经营主体150.69万户,连续十年位居全省设区市首位。
同时,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支持保留字号、延续许可审批。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06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率先试点“歇业备案”制度,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歇业,保留主体资格,今年以来,全市共有46家企业办理歇业备案。
“首违不罚”“轻违不罚” 让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经营
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我市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2起,罚没243万元;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38万元,查处案件3起,罚没223万元;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常态化综合治理,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登记、产品质量等责任义务;在全省率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不予处罚清单135条,推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制定信用修复8条措施,让受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经营。措施出台以来,全市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15.23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6条。
实施质量技术帮扶等18条措施 让经营主体更具创新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0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质量技术帮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等18条具体做法,旨在进一步激发民营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民营经营主体准入,如持续提升开办便利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重组以及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二是提升民营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如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加强企业合同信用行为管理与服务。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如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升打假维权服务水平。四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如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促进平台规则透明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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