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
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2021年7月25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56处世界遗产。
为进一步做好泉州世界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从法律层面上构建完整的保护体系,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实践,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完善世界遗产相关法规制度的部署要求,制定《“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20日经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11月2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昨日下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清净寺(陈英杰 摄)
立法背景
加强文化遗产法治保障 完善世遗保护法规体系
作为宋元时期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城市,22处遗产点星罗棋布,见证了宋元时期泉州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通商贸易,呈现“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多元文化在此和谐共生、交相辉映。
世遗之美,在于守护;守护之据,在于建制;建制之首,在于立法。
“加强文化遗产法治保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使命。”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介绍,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让中华文脉绵延赓续,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先后出台海丝条例、内沟河条例、骑楼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法规,从“点、线”到“面”,从文化遗产保护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立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的法规体系,成为泉州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站上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高位谋划,顺应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趋势,将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纳入立法计划,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开展前瞻性立法研究。在总结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巩固已有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将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等纳入法治轨道。
“这是泉州进入后申遗时代建立世界遗产保护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弥补泉州世界遗产保护立法空白,推动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更加完备、更有特色、更富实效,为泉州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安平桥(陈英杰 摄)
制定过程
着重处理三大关系 推动“四个城”融合发展
拥有22处世遗点的泉州,如何在保护好、传承好世界遗产的同时,更好地活化利用,让古今文明交相辉映、和谐发展,是申遗成功后泉州一直在探索的问题,也是立法工作者在《条例》起草、调研、修改全过程中不断思考的问题。
“我们对历史文化遗产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泉州府文庙文物保护管理处主任何振良表示,在《条例》制定全过程,全体立法人员都是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怀着对文化遗产保护热爱之情,投入立法工作中。
“世界遗产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与城市建设发展、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为保证《条例》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符合泉州世界遗产保护实际,启动立法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先后深入鲤城、丰泽、石狮、南安、安溪等县(市、区)有关遗产点实地察看,组织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在乡镇(街道)、遗产点保护机构进行研究讨论,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大、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世界遗产保护专家、立法顾问专家和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最大限度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反映民需。
“我们秉承世界遗产‘社会共建、人民共享’,着力处理好三方面关系,推动世遗之城、奋斗之城、国潮之城、烟火之城融合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当前,泉州正处于大拼经济、大抓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湾两翼”的环泉州湾城市格局日渐形成。为此,《条例》着力处理好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既注重保护世界遗产,又为城市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如审慎设置禁止规定等,推动世遗之城与奋斗之城融合发展。
其次,妥善处理遗产保护与活态传承利用的关系。世遗泉州,不仅存在许多“有形”的文化遗产,还有民俗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城市发展的记忆。这些遗产元素共同为泉州的国潮产品注入鲜明的文化底色,成为泉州打造国潮之城的一大亮点。《条例》坚持保护利用并重,强调推动民俗节庆、传统手工技艺融入文化旅游,开发具有泉州特色的世遗旅游产品,促进海丝文化穿越千年与时尚碰撞,实现历史与现代交汇,推动世遗之城与国潮之城融合发展。
再者,妥善处理遗产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以“绣花”功夫做好文化遗产固态保护、活态传承,打造“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活态景象,是世遗泉州的一大特点。《条例》将保护世界遗产与保障原住居民生活发展权利统一起来,强调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既体现法的刚性约束,又彰显人文关怀的温度,促进遗产保护共治、成果共享,使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文化魂和烟火气相融,推动世遗之城与烟火之城融合发展。
洛阳桥(陈英杰 摄)
亮点解读
让遗产“活起来” 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
立法先行,法治护航。新鲜出炉的《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市文旅局副局长出宝阳表示,《条例》从顶层制度设计出发,回答了世界遗产“谁来保”“保什么”“怎么保”“怎么用”等问题,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家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一同,完整构建了一个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
坚持整体保护与单体保护相结合
《条例》明确保护对象为泉州世界遗产,具体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由22处代表性史迹及其关联环境所构成的整体”,并延伸规定“今后经法定程序列为扩展因素的遗产及其关联环境,适用本条例”。
《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县(市、区)遗产保护机构、遗产点保护机构、社会参与等多层级的保护主体和保护责任。坚持整体保护与单体保护相结合,要求市、遗产点所在县(市、区)政府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保护、管理和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明确设置遗产点保护机构,并规定相应的保护责任。
同时,《条例》坚持规划引领,总结实践做法,对编制保护规划作出规定,既要求编制整体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又提出编制具体的遗产点文物保护专项规划,为开展世界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细化建设活动管控 全方位筑牢保护屏障
世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条例》从制度设计上全方位筑牢遗产保护屏障。
一是立标准,要求编制建设管控专项细则,细化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明确建筑风貌、高度等详细管控指标要求。二是严把关,从建设报批、影响评估、技术审查等方面,对保护区划内建设工程进行把关,从源头上防止建设活动对世界遗产及其历史风貌的不利影响。三是划红线,明确划定保护区划,包括遗产区、缓冲区,必要时划定景观控制区,并规定相应的禁止行为。四是抓落实,强化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形成监督闭环,筑牢世界遗产的保护屏障。
推进活化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为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条例》专设“活化利用”一章,详细列举了七项促进世界遗产活态传承和活化利用的措施,包括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世界遗产展示水平、推动体现遗产价值的非遗项目活态传承、维护传统节庆的存续环境等。同时,鼓励培育和扶持符合遗产价值拓展的业态,如引导手艺人、匠人、非遗传承人入驻等。
在促进世界遗产活化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条例》立足人大调研成果与当前实际,鼓励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源资产,引进培育遗产相关的文旅项目。同时,明确加强世界遗产宣传推广,推进世界遗产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文创产品开发,着力打造“宋元中国·海丝泉州”特色品牌。
聚力落地
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 做好世遗保护管理、活化利用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相关领导表示,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从学习、宣传、检查等三方面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市政府还将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健全一项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泉州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问题,推动各遗产地和各部门协同协作,形成世界遗产保护的合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泉州世界遗产影响评估规定、专家咨询管理规定、联合执法检查规定、监测运行管理规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管理规定等六项制度,建立完善的保护管理规范。
建立一个规划体系。在已印发的《“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基础上,完成泉州世界遗产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建设管控专项细则、旅游管理规划等,形成“1+N”规划体系。
组建一个专家库。着眼国家、省级的文物、规划、建筑、考古、历史等方面的高水平专家,遴选聘任为泉州市世界遗产专家库专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泉州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培养一支人才队伍。强化“引才”“育才”相结合,实施世界遗产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遗产保护管理、活态传承和活化利用等方面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建好一个展示阐释体系。围绕泉州世界遗产的整体价值体系和要素构成,每年推出若干课题,深入开展系列研究,不断丰富价值、内涵,提升展示阐释水平。同时,培育一批高素质的讲解员、导游队伍,讲好泉州世界遗产故事。
创建一个保护利用示范区。在世界遗产点最为集中的泉州古城,精心谋划,以保护和利用双轮驱动,全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打造海丝文物保护利用典型。
各方声音
泉州市文旅局副局长出宝阳:以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为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好《条例》,维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让“诗”和“远方”实现更好联结。针对制约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的现实问题,找准“解题”方法思路,精心打磨高“含金量”政策。定期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瓶颈。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克华:将按照《条例》要求,以系统构建泉州世界遗产管理体系,促进保护管理水平提升为目标,加快《“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建设管控专项细则》编制进度;进一步优化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泉州世界遗产保护区划范围内建设工程的科学合理管控,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泉州创建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
鲤城区政府副区长李超端:将以创建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契机,推动世界遗产与文旅产业相融合,通过开发世界遗产体验游、研学游等旅游产品,盘活遗产周边闲置载体,建设非遗传习所等公共文化空间,丰富游客体验。推动世界遗产和古城发展相结合,有效运作“古城老城指挥部+属地政府+N个国企”工作模式,实现市级指挥决策、属地执行保障、国企运作经营,确保世界遗产保护与古城发展“两不误”。
晋江市政府副市长丁鸿雨:将以《条例》为准绳,聚焦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实施遗产保护专项行动,持续以三个世界遗产点为阵地,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文化遗产活在当下。在成立晋江市首个文物保护基金的基础上,持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活力。围绕世遗IP,开发世遗文创产品,丰富世遗文化内涵供给,推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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