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委会发布2024年消费警示 涉及美容医疗、预付充值等热点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近日,市消委会发布2024年消费警示,涉及美容医疗、预付充值、小区公共收益流失等热点,泉州晚报将选取部分内容陆续刊登。
美容消费需理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少消费者热衷于美容消费,往往被“美白”“祛斑”“补水”等产品功效所迷惑,未仔细查看产品,盲目相信功效,导致使用后皮肤出现不适,严重的甚至造成毁容,有些消费者未经核实就签订美容合同,导致出现纠纷后难以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机构推荐的美容产品时,应该对选择的产品有所了解,如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有合格证书,是否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及批准文号,成分是否适合自身肤质,要根据自己的皮肤情况再决定是否使用,同时,消费者要对美容效果有合理预期,面对美容机构承诺的疗效,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维权困难。
预付充值谨防消费纠纷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形式因具有一定便利性和价格优势较受欢迎,但背后也存在较大风险。预付卡消费主要集中在汽车、健身、美容、教育等行业,部分商家以“即将开业”吸引消费者充值,无法正常开业后又不予退款,有些消费者充值后发现商家倒闭,更是无处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适度理性消费,不要盲目缴纳预付款。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和优惠活动,要事先对商家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经营能力、经营内容等开展实地考察,要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后再签约付款,还要保存好消费合同(协议)、宣传材料、付款凭证等资料,以便后期维权。
谨防小区公共收益流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小区公共资源由业委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未如实公示公开小区公共收益,将造成小区公共收益流失。作为小区业委会,应加强公共收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使用公共收益,用于小区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身为小区业主,要行使自身权利,积极参与小区的业主大会,选举和监督业委会工作,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保障合法权益。发现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行为,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改正和退还,若物业公司不合作,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处理。
选择水质合格的游泳场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公共游泳场所须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可营业,且双证须在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游泳场所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并将水质检测报告在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的标志,对于有游泳禁忌症的市民,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其入水游泳。消费者游泳前可先查看泳池池水自测结果,池水水质应该清澈见底呈淡蓝色,池底无污垢,水中无漂浮物等。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卫生监督部门公示的游泳池量化等级结果,选择水质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消费。
勿选无证“黑机构”培训班
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醒各位家长,注意甄别校外培训机构,防范校外培训风险隐患。在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看培训资质,在培训机构场所内是否悬挂“两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意见书或办学许可证);二看教师资质,从业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办学场所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展示;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学科类校外培训要依法实行指导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五看培训时间,线下培训时间不超过晚上8:30,保证孩子们充足的休息时间。
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参加校外无证“黑机构”,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家长们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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