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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高速路抛锚 代驾司机被记3分罚200元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7-04

 



电量耗尽,新能源电动汽车抛锚在高速车道上。

高速交警:司机未按规定靠边停车并设置警示标志

日前,代驾司机吴某接单后驾驶一辆特斯拉电动汽车上了高速,途中因该车电量耗尽抛锚。最终,因为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吴某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凌晨3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派警——一辆闽C牌照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在泉南高速泉州往三明方向61公里又700米处的第三车道违停。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是一辆特斯拉电动汽车停在第三车道上,车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牌。民警做好布控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当天凌晨2时许,代驾司机吴某接到从晋江前往永春的代驾订单。途中吴某并未关注汽车的电量情况,导致该车电量耗尽后,直接停在高速公路第三车道上。

事发后,吴某既未利用惯性将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也未及时在车辆后方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对吴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作为车辆司机,要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最后,民警依法对吴某实施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不幸半路抛锚,切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第二,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好警示标志;第三,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下车,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第四,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或者12122报警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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