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启动新一轮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多个区域可借用应急头盔
11月1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施行。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以新规施行为契机,紧扣《办法》要求,部署启动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通过“源头治理、路面严管、科技赋能、宣传教育”全链条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全力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交警部署启动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A
聚焦高危行为 明确执法标准
整治行动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严管并重、线上抓拍与线下整治同步、宣传教育与执法震慑结合的原则,压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主体责任,强化专业指导、督促推动、协同共治,构建“源头治理、精准宣教、严格执法、科技赋能”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以期切实提升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整治行动严格依据新修订的《办法》,对多项违法行为明确处罚标准:未戴安全头盔、载物不牢、逆向行驶等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以及未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号牌等行为,处50元罚款;非法改装、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涉及拼装、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将面临2000元至1万元罚款。《办法》还增设通行条件、停放和充电等章节,完善非机动车通行保障。
B
严格路面管控 净化交通环境
本次整治聚焦路面主战场,泉州交警采取高强度、全覆盖管控措施,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实施“围拢治域”战术,开展联动管控与同频同步执法,全天候查纠电动自行车各类突出乱象,重点整治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闯红灯、一车多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线带面,促进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体优化。
据介绍,泉州交警将组织为期一个月的专题整治行动,以东街、南俊路、九一街、打锡街、庄府巷、壕沟墘、温陵路、东湖街、丰泽街、坪山隧道、安吉路、山海路、丰海路、海星街、万虹路等为重点路段,集中优势警力资源,强化显性用警威慑,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持续保持路面严管态势。同时,强化动态巡逻劝导,发挥铁骑快速反应、尖刀穿透优势,坚持“高峰+平峰”“白天+夜间”高频次、高密度开展“巡线”管控与喊话劝导,策应路面联动打击。
整治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对轻微违法采取教育警告,对严重违法依法处罚,规范执法用语和流程,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C
启用监控抓拍 多次违法将上门教育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需求,泉州交警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利用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抓拍取证,整治前期以短信提醒为主培养守法习惯,后期依法严格处罚形成震慑;实施精准上门警示,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启动“敲门行动”,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试点应用AI语音提醒机器人,在重点路段、路口对非机动车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自动识别并实时语音警示,实现精准化、即时性劝导。
此外,泉州交警在多个区域试点投放应急安全头盔,实施就近借用与归还,解决部分群众临时忘戴头盔问题,提升头盔佩戴率。
目前第一批头盔借用点为:鲤城区的钟楼岗、南俊路东街路口、南俊路九一街路口、九一街温陵路路口、泉秀街温陵路路口;丰泽区的刺桐路东湖街路口、刺桐路泉秀街路口、丰泽街田安路路口、府东路海星街路口;洛江区的万安交警中队门口。
D
推进协同治理 凝聚共管合力
泉州交警还注重源头治理和部门协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交警将联合外卖、快递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约谈快递、外卖骑手,教育引导骑手遵守法规、文明骑行,并登记快递、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的交通违法信息和所属企业信息,通过道安平台集中抄送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单位,加强源头安全教育和联合惩戒。此外,深化家校共管机制,对涉及学生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学校,发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过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查摆问题、以案释法;综合采取预警提示、当面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并通过“家校通”通报家长,提醒加强学生出行安全监管,构建家校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监管格局,压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家长监护责任。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学习、遵守新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为打造平安泉州、文明泉州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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