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泉州获中央补助资金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通知,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46万元,其中泉州市5地获补助资金共计1994万元。
此次下达资金中,支持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资金10324万元,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资金1400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资金722万元。根据分配方案,我市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安排804万元支持安溪、永春、德化、南安等县市的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包括对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的脱贫户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补助,对带动5户以上重点对象的新型经营主体每户补助5000元(单个主体不超过50万元),同时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实施“雨露计划”教育补助;二是投入1190万元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重点在安溪、永春、德化、石狮等县市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和加工中心,强化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供应链。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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