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电商创业基金等你来拿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 温文清 实习生陈舒恬)2013年初,《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为石狮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近日,石狮电商企业再迎政策利好,《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政策实施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措施》围绕实施培育电商商贸聚集区、支持抱团拓展电商市场、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四方面,加快电子商务跨越发展,推动石狮产业转型升级。
电商商贸园区
最高补助200万元
《措施》提出要培育电商商贸聚集区,支持建设地在石狮,带动产业升级、配套齐全、集聚效应明显的重点电商商贸聚集区,对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企业入驻率80%以上、交易平台设在石狮市、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重点电子商务商贸园区,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培育一批注册地在石狮市的电商商贸龙头企业,对实现网络年零售额1亿元以上的前5家限额以上电商龙头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
为扩大石狮品牌在线上的影响力,《措施》支持企业抱团拓展电商市场,培育自有网络原创品牌。鼓励在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等著名第三方交易平台建设“石狮馆”网上市场,对抱团入驻的注册地在石狮的企业超过100家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全年网上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再追加奖励50万元;对在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推广销售、注册地在石狮的网络原创品牌,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前10家限额以上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此外,推动传统产业和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对注册地在石狮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拓展网上销售,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前10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跨境电商企业最高可获
100万元国际物流费用补助
针对近两年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商,石狮对在具备监管条件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经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统计的年进出口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按交易额5%或场地费用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在1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加快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措施》中提出,对在石狮市注册设立、年服务合同超过200万元的营销推广、策划设计、分销应用、拍摄服务等业务的电商配套服务企业,经认定后按其营业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为营造大众创业的保障环境,建立电商创业金融支持机制,石狮市与金融单位合作建立1000万元电商创业基金,整合现有各类“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成长企业信贷风险共担资金,设立成长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支持建立电商融资担保机构和设立行业贷款周转专项资金,推荐金融机构予以电商创业优先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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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国际站合伙人 全国首单在德化签约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 通讯员洪泉泉)8月25日,阿里巴巴国际站全国首家合伙人企业德化云图公司签下全国合伙人首单,阿里巴巴国际站与德化陶瓷产业的联姻揭开新的里程碑。
据了解,首家国际站签约的客户是奈斯艺品,此前是从事国内电商陶瓷贸易,在德化小有名气。这次与云图合作,就是为了拓展国际市场,也是德化电商从国内走向国际的良好开端。奈斯外贸负责人彭锋表示:“内贸电商在近几年的发展中趋近饱和,市场也需要消化存量。而德化有坚实的外贸基础,阿里巴巴平台则拥有现今外贸平台上最大的覆盖区域和最大的客户量,德化企业借力现有的国际电商平台能够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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