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推广“5+1”简易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积极发挥简易消防设施的火灾防控作用,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应用场所“5+1”简易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市政府规定,全市范围内的餐饮、鞋服、日杂等沿街经营店铺,小生产加工作坊,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场所,以及幼儿园等重点应用场所,均必须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即安装五种消防设施器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斧、自救式防毒面具(或逃生绳);发放一份防火安全手册。
据悉,市政府已将重点应用场所“5+1”简易消防设施配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15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2016年度消防工作标责任考评范畴,并将每季度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选取1至2个有条件的街道(乡镇)作为试点先行,并全面推广,争取在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前,管辖区域内30%的重点应用场所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年底,所有的重点应用场所全部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
为确保“5+1”简易消防设施配备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领导组织责任,积极将“5+1”简易消防设施配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突出重点应用场所和经费保障,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部门配合。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场所涉及多个行业,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教育、住建、卫计、商务、经贸、公安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积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安装简易消防设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技术要求和维护管理的指导。三是明确经费保障。各地政府要落实专项资金,按照相应比例出资,尽力支持、扶持鼓励重点应用场所安装“5+1”简易消防设施,最大程度地推进设施的配备工作。各地可借鉴丰泽区 “区财补助、街道出资、社区推动、店主管理”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拓展资金渠道,保障工作经费。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公益组织投入资金,免费为重点应用场所安装。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媒体平台,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简易消防设施在减少火灾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宣传普及消防设施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提倡、鼓励广大业主、居民都能主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以有效预防亡人火灾的发生。(吴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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