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项目补助 最多可达百万元
核心提示
日前,市商务局、财政局就做好2016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6年度商务流通领域追溯系统建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通知,明确了资金支持的内容及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补助领域涉及连锁经营企业、老字号企业、大型商贸物流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等,补助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 最高获50万元补助
为鼓励中小便利店、大众餐饮以直营、特许加盟等连锁形式发展,拓展市场,进行信息化系统改造,建立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高效率的配送体系,通知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老字号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等,也可申请不高于投资额的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针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服务体系,开展专业服务供需对接活动的市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补助100万元,县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每个补助20万元。
对于2016年度商务流通领域追溯系统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则主要针对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视频监控、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商贸流通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等企业的销售流通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产品溯源和查询的企业。按照不高于投资额(不含房屋、土地、车辆等固定资产购置)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最高可获百万补助
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统一配送,建设仓储中心集中存储货物,再统一配送到所属门店。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集中配送,承揽多个商贸流通企业的配送业务外包,统一存储管理供货商货物,再集中配送到门店。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样能够获得较高补助的还有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园区(市场),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于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街道)、学校、机关、商场的;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回收处理技术改造升级的;企业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铅酸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的,可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对于2014年以来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以上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评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补助。
申报企业项目投资额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计算期内项目投资额要求在2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该项目总投资额50%以上。老字号企业要求必须是2006年以来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的企业。已被兼并收购的老字号企业,项目投资额需与老字号品牌发展和升级改造有关。申报细则可咨询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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