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启动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泉州市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我市一般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及学校、医院等抗震设防情况,排查存在的地震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和省、泉州市检查小组迎检工作,南安市近期出台了《南安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由市应急、发改、住建、教育、卫健、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检查指导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成立相应的检查工作组,负责收集、梳理检查数据,开展实地检查,总结上报检查结果。
根据《方案》要求检查工作从8月初持续到11月分自查、实地抽查、检查总结、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检查内容涉及四大块:(一)检查2016年以来重大建设工程和高层建筑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检查其是否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二)检查2009年5月以来建设完成的学校、医院主要建筑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提高抗震设防要求。其中,学校主要建筑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等,医院主要建筑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等用房。(三)抽查一般建设工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给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此处的一般建设工程是指除重大建设工程、高层建筑工程、学校、医院之外的纳入市县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工程。(四)检查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改革推进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协作机制建设、出台的监管文件和制度及工作标准等。(五)检查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抗震设防要求的衔接情况。包括建设工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基本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等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的衔接情况。
此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原则,加快建设工程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共享,建立“横向汇总、纵向报送”的双重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所报送的报告、数据能完整、如实反映地震安全监管执行状况。市检查指导工作组将把各级、各有关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形成报告,上报泉州市检查指导工作组,并开展实地抽查、数据汇集、编写总结报告、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以及进行督办整改等,从而有效消除地震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整体水平的,为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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