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专题,13个专项方案”,南安市出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南安市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1个总体要求、3个专题,突出13大专项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1个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3个专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细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专题。
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重点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落实落地,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追责有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13个重点领域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完善落实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监管责任,防控危化品领域的系统性安全风险,推动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加强矿山专项整治,深化源头整治,全面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升矿山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部门联动等环节入手,全面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五、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铁路、邮政、水上和交通枢纽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六、渣土车运输安全整治
健全渣土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渣土车安全源头整治,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渣土运输安全治理。
七、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加大渔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八、城市管理安全整治
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九、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十二、自然灾害安全整治
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屯、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强化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三年行动将划分四个阶段推进。动员部署后,2020年12月底完成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2021年12月底完成集中攻坚,2022年12月完成巩固提升,总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将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区域特色、工作针对、精密智控、本质安全等,科学、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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