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推出24条人才新政 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就业创业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涌泉”行动,石狮市近日出台《青年人才“狮城荟萃”工程实施方案》,推出5个专项工程24条政策措施,大力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来(留)石就业创业。
据了解,此次人才新政针对的人才主要包括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才等。实施方案包括五个专项工程。
见习就业机会多
实习有奖补
其中,青年人才“乐业狮城”工程包括:提供充足见习就业机会,储备5000个优质就业岗位,组织10场校园招聘,征集2000个优质见习岗位;开展大学生实习活动,建设5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按每人1000元/月标准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征集1000个优质实习岗位,按300元/人标准给予本地高校留石实习奖励;开展大学生市情研修实践,每年举办5场以上市情研修班,学生在石狮实践满3个月可享受300元补贴。
求职住宿可免费
购房有补贴
青年人才“安居狮城”工程包括: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来(留)石求职、实习、社会实践的非石狮籍人才,可申请最长30天免费住宿;提供柔性人才住宿保障,来石狮开展短期对接活动的人才或团队(最多不超过7人),可享受最长10天免费入住酒店;给予租房优惠折扣,筹集600套可“拎包入住”的青年公寓,按市场价8折租赁;建设狮城青年人才社区,推出生活要素融合服务功能的青年人才主题社区;加大在石购房补贴力度,对在石狮新购买商品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可与新市民积分购房补助叠加,最高13.5万元。
个性化创业服务全
创业有资金
青年人才“优创狮城”工程包括:提供优质创业孵化工位,建设地方公益性创业学院,给予10万元奖励,统筹500个以上免费创业工位;提供优质创业辅导,组成“创业导师团”,开展青年人才培训活动;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在校生或毕业5年的大学生在石狮创业的,可享受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年贴息,免收2年担保费,可享受每年最高3000元租金补贴,最长2年,在石狮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社保补贴;吸引海外、台湾青年来石就业创业,对泉州市级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为青年人才提供个性化创业服务,创业项目在福建青创版“展示板”挂牌的按实际产生挂牌费用予以补贴,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后转为“股改板”“交易板”或成功到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按现行政策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50万元。
享“人才管家”服务
落户更便利
青年人才“悦享狮城”工程包括:建设人才主题公园,探索在红塔湾公园规划建设人才主题公园;提供“人才管家”优惠服务,凭“优才卡”享受人才服务联盟商家打折和专属服务,评选人才服务商家联盟金牌商家并给予奖励;享受免费乘坐公交服务,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提供免费研修和游玩景点,免门票进入石狮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费参加石狮世界遗产点定制游学体验,部分民办网红打卡点提供6-8折优惠;提供子女教育优质学位,对来(留)石狮满1年人才的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推进人才落户更加便利,实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举办各类人才活动,对人才公益活动的承办单位给予30%经费补助。
引进人才有奖励
生活有补贴
青年人才“狮城快兑”工程包括: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缴交社保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石狮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交社保并落户石狮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来石狮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最长发放2年;发放“留才”奖励,石狮民营企业吸纳首次来泉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中小微企业1000元/人,其他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发放“引才”奖励,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石狮引进人才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石狮高校教师每引荐1名毕业生在石狮工作的,按400元/名标准给予高校奖励;发放“育才”奖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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