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困难家庭学生可申请临时救助金
近日,记者从鲤城区民政局获悉,从学前三年教育阶段到大学阶段,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临时救助金。
据介绍,根据低保政策,因学致困家庭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将该家庭或者学生(学前儿童)单人纳入低保;而根据临时救助政策,家庭成员中有国家统招全日制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或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儿童,根据困难程度和自付费用予以救助。其中,在就读学前三年教育阶段,按每人每年3000元以下(含3000元)给予救助;在就读普通高中、中专阶段,按每人每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给予救助;被正式录取的大学生,按每人每年8000元以下(含8000元)给予救助。
鲤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均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应由户主、家庭成员、学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提出申请。申请额度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户籍所在地街道可直接审批;5000元以上的,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批。
去年,鲤城共精准施助困难家庭学生3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8万元,发挥了兜底保障职能。今年,鲤城将常态化开展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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