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深入推进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今年以来,泉州市持续深入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
整治侵占小区公共收益乱象
各部门将联合整治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时、全面公示,公示内容虚漏假等问题。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公示牌;公示时间少于30日;对部分公共收益项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项目张冠李戴,公示内容漏项错项;公示的账目混乱,公示金额填报不实;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和实际不符等问题。
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公共收益单独开户或专账进行管理;未按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入账、少入账、虚增项目列支;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未将公共收益结余及时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等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或企业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违规共同侵占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将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给第三方经营;虚增小区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和费用,套取公共收益;虚增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费用等问题。
检查督导落实不到位问题。
将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于7月30日前,在前两年的整治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在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下来,市住建局将每月对各县(市、区)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约谈整治工作推进较慢、不见实效的地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予以重点督办。
对照整治重点和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问题企业、重点小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罚企业及时实施联合惩戒,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023年12月底前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制定或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公共收益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