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措施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
作为《泉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配套文件,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包括提高政策奖励标准、降低技改贴息申报门槛、纳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加大认定奖励力度、鼓励在北交所上市、支持打造专精特新园区、支持入驻工业(产业)标准化园区、大力招引“小巨人”企业、鼓励开展申报认定辅导、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等十条奖励和扶持办法。
政策加码
存量政策顶格支持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既有新出台的措施,也有原有政策的“升级版”,按“存量政策顶格支持、享受门槛适当降低”方式,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足小灶”。
在顶格支持方面,提高政策奖励标准,工信部门执行的市级惠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标准和限额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分别提高10%、5%;降低门槛方面,降低技改贴息申报要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不受投资额条件限制,符合产业政策的均可推荐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纳入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的对接和支持范围,由省、市资金分别按2%、1%给予贴息。
加大认定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或再次认定的,市级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集聚发展
建设一批示范园区
为加快实现三年倍增,借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东风,我市将打造专精特新专属园区,提供优质厂房空间,导入研发创新资源,建立公共测试及检测机构,做大配套基金,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向百亿元、五百亿元、千亿元规模发展。有了专属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将得到更好发展,加快成为引领各领域的“领头羊”和“单项冠军”。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县(市、区)围绕培育、招引专精特新企业规划建设一批专精特新示范园区,对集聚4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园区授予“泉州市专精特新示范园区”荣誉称号(园区需为集中连片,且园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以上产值占园区内企业总产值20%以上)。对入驻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融资贴息、租金补贴、达产奖励和优化服务等支持。
加大扶持
鼓励在北交所上市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直接纳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给予研发投入融资支持,单家企业放款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企业支付利率固定为2%/年,融资期限最长可达5年。
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我市对经福建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拟在北交所上市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享受我市上市扶持政策基础上,按其实际发生的证券中介费用支出总额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为大力招引“小巨人”企业,对引入泉州市以外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企业变更注册并在泉州完成营业收入2000万元后,统筹各级资金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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