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传统产业»正文

省级安全监督抽检:13批次食品不合格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5-21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720批次食品及餐饮具。其中,合格707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2批次重金属污染问题、10批次农药残留问题、1批次食品添加剂问题。

其中,重金属污染问题包括:石狮市黄战丰蔬菜摊销售的泥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平市建阳区汇多利粮油商行销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农药残留问题包括: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狮市灵秀镇张云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好惠鲜生鲜超市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福新八方超市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邵武市尚福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配送中心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长乐首占王鲜生便利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金搜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菜豆),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狮市蔡南昌蔬菜摊销售的(新鲜特享)青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海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思东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厦门果农日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洗净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苏慧敏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