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深化推进“点题整治” 物业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为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近日,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出台工作方案,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按照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即日起至10月底,整治工作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交叉督导、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等四项内容,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自深化“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已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在小区张贴整治宣传海报、业主微信群转发整治信息等形式告知业主,并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于5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同时,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立“点题整治”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今年以来,我们全力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动物业融入社区治理,强化街道社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同时,推行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落实街道社区责任,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等小区治理问题,切实提高小区治理水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市住建局将会同各县(市、区)结合信访问题线索,开展调研督导,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将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开展不少于1次物业企业履约能力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落实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严格奖优罚劣。
在今年第一季度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中,全市共检查149个物业住宅小区、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00家,发现基础管理、公共安全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现场下发问题告知单149份。根据物业小区检查情况,对承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排名。经评定,A级13家、B级85家、C级2家,C级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差异化监管。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