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势利导强制执行 维持企业“造血”功能
房地产经纪公司转让车位销售权纠纷,标的近千万元,判决后被告拒不还款,原告陷入困境;鞋服公司与贸易公司定做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却搬离玩失踪;工人工伤,制伞公司迟迟不赔偿……该如何强制执行?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执结这些涉企执行案件,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强制执行措施,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到位700多万元
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泉州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被执行人,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B公司将其所开发的项目楼盘664个车位的销售权转让给A公司。后来,因车位权属不明,导致A公司无法正常销售这些车位。A公司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销售合同、B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的销售合同,同时B公司应返还A公司转让款965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判决生效后,B公司迟迟未履行返还转让款义务。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称上述合作过程中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企业大量资金被拖欠,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忙执行,挽回企业损失。案涉标的较大,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发起查控,迅速控制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随后在短时间内执行到位700多万元的款项。“感谢法官,切实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企业有了这笔资金,就可以继续运转了。”该笔款项为A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得以重回正轨,继续稳健发展,该公司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下一步,执行法官将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继续深挖被执行人分公司的财产,确保企业的正常发展和资金回流。
失信人员被拘留
姐姐担保案件和解
泉州某鞋服有限公司(原告,申请执行人)与泉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被告,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定做鞋服合同。后来,被告未能按约定完成定做工作,原告诉至晋江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及周某返还定做费用。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周某已将公司搬离原先办公场所,无法得知其下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来,申请执行人反映,周某近期在视频平台开通直播账号,正在直播卖鞋。经过商议,申请执行人以商业合作为由,获取到周某在晋江陈埭镇某电商基地附近做直播。随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将正在直播的周某抓获,并送往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度过一晚后,周某意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赶紧联系自己的姐姐,希望与原告进行调解。“我可以提供担保,请求先把我弟弟放出来。”周某的姐姐匆匆找到执行法官,要为自己的弟弟提供担保。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外人达成和解。
“活封”机台设备
保生产以履行义务
陈某(申请执行人)任职于晋江某制伞公司(被执行人),从事雨具的生产工作。在工作期间,陈某不慎受伤,经劳动仲裁认定为工伤,制伞公司应赔偿陈某的损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对公账户进行冻结,以及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后,其仍未履行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困局。
法官经过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仍在生产经营。法官到达工厂车间,当即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否则将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赶到现场,表示现在暂无资金能够履行,需要等这批雨伞生产经营完成才有资金偿还。执行法官慎重考虑,如果直接将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及产品查封,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这样只会造成恶性循环,让被执行人更难履行还款义务。因此,经过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共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对现场的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让公司得以继续生产经营,以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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