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成立水上救生志愿队 持证上岗涵盖晋江、惠安等地
闽南网7月13日讯 夏天正是水上运动高峰,一批持证的游泳救生志愿者即将上岗。昨日,泉州市举行水上救生志愿者服务支队成立暨首期志愿者专业培训开班仪式,包括1支泉州支队及涵盖晋江等地的10支分队。与持证的水上救生员不同,游泳救生志愿者严禁收取任何报酬。
泉州拥有500多公里海岸线,每年吸引大批游客到海边戏水,溺水事故时有发生。而泉州也活跃着一批海上义务救生志愿者队伍,包括石狮市海上义务救生队、崇武海上义务救生队、泉州冬泳水上义务救生队等。据悉,仅仅石狮市海上义务救生队,9年来就在海里救出200多条生命。
“这次相当于把分散在泉州各地的民间救援队伍组织起来并进行培训。”泉州市游泳协会救生专业委员主任张宁介绍,接下来,他们将开展救生知识和救生技能培训,并为合格的志愿者颁发“中国游泳救生志愿者证书”。按前期安排,首期培训班将有近100名游泳爱好者参加。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已具备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
据悉,泉州市水上救生救援者服务支队下设10支大队、分队,涵盖石狮、惠安、台投、晋江、永春、安溪、南安等地。张宁介绍,目前,泉州持证的水上“救生员”并不多,还无法完全满足现有的社会需求。而救生志愿者除了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外,经过专业培训,要熟练运用浮标、救生绳等工具施救,以及掌握常用的心肺复苏和伤口包扎技巧。
不过,持证的“水上救生志愿者”与“救生员”还有很大区别。根据规定,志愿者的救生服务是无偿的,不得向组织志愿服务的组织索取、变相索取报酬,但合理的餐饮补贴等并不在禁止范围。(海都记者 林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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