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 郭雅莹)日前,泉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重申、强调省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严禁、两坚持”,并要求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五种“隐身衣”问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以创建经费补助、企业发展扶持或奖励资金、项目建设经费等各种名义转移公款接待费用支出的行为;二是机关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乡镇(街道)与村(社区)之间、挂钩帮扶部门与挂钩帮扶对象之间,以年终走访、联络工作等名义,变相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三是国有企业单位以商务活动名义,变相搞抽奖、聚餐或滥发奖金补贴的行为;四是项目建设指挥部以工程验收、人员调整、年度庆功会等名义借机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五是借战友会、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聚会吃喝,搞“小圈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通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刻印在心,自觉践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针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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