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为民办22项实事
东南网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22项实事,并要求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半年、9个月、全年完成情况也要及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要密切跟踪督查,省直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这22项实事的主要内容是——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
二、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
从2016年起,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从2016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10元。
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2016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
五、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通过保基本、补短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条件配备(包含基础教育信息化)都能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教学资源配置差异状况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公办幼儿园建设
2016年全省开工建设100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增加3万个学位,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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