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重点发展充电基础设施 泉州城市核心区每七辆电动汽车至少一个充电桩
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有望缓解。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近日印发。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桩9万—12万个,以满足我省10万—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其中,2016年全省将建充电站102—103座,分散式充电桩1万—1.3万个。
按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要求,至2020年,我省公交、出租、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数量合计将达2万辆,公务车及私人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8万—11万辆。
专项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公务、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8万—11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适度超前原则,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0.8万—1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同时,结合高速路网,建196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个地区被列为我省“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地区。地级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将不低于1∶7,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地级市城市核心区以外的城市建成区、各县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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